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协议?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这个“婚前财产协议”,并不是我国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界定的一个法律概念。
在英美法中有一个概念,叫做“prenuptial agreement”(婚前协议),有些口语化的叫法是“pre-nup”,指的是“an official document signed by two people before they get married that says what will happen to their possessions and/or children if they divorce.”(两个人在结婚前签署的一份文件,约定了如果他们离婚,如何处理他们的财产和/或孩子)。
在我们国内,《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婚前财产协议”的定义。目前普遍认可的观点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之前,就各自婚前财产以及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书面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同意签署这样的一份书面协议,是有法律依据,而且法院也会认可的。
二、要不要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这就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了。
赞成者会认为,
这个协议协议是本方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能够给婚姻提供一些约束,婚前财产协议能避免离婚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等等。
反对者会认为,婚还没结就想着彼此算计,会伤害彼此感情。组成家庭后,就是一家人了,家庭是两个人一起建设的成果,还没结婚就考虑离婚、财产问题,肯定会影响夫妻感情等等。
所以,关于婚前协议到底要不要签,我也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还是需要男女双方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和对方的态度,在不影响彼此感情的情况下,做出适合彼此的选择。
三、如果要签署,有哪些注意事项?
1、必须书面签署。口头协议将来很可能由于没有固定证据导致无法证实无法履行。
2、必须自愿签署,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
3、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4、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以及归属。对于财产描述要清晰明确。
5、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可以仍然归本方,也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所占比例。
6、婚前签署也可以,婚后再签署也可以。
四、参考文本(简版,仅供参考)
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理智协商,就双方婚前财产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婚前财产范围:
甲方的财产有: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小区*号,产权证号(合同备案号):*****),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 万元。
乙方的财产:银行存款***万元,品牌为****的机动车一辆(车牌号:****)。
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机动车归乙方个人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3、双方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