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国家规范”),自5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与江苏省此前实施的《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以下简称“江苏导则”)共同勾勒出中国住宅建设的升级路径。两者既体现了国家层面的底线要求,又展现了地方对高品质住宅的主动探索,形成“基础规范+区域创新”的双轮驱动模式,推动住宅建设从“量”向“质”的深刻转型。
国家规范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针对住宅项目的关键环节提出强制性要求,旨在解决长期存在的居住痛点。例如:将层高标准从2.8m提升至不低于3m,卧室起居室净高从2.4m提升至不应低于2.6m。将原七层及以上设置电梯,提高为四层及以上设置电梯。针对老龄化现象,增加对老年人需求的设计,如无障碍步行系统、马桶和洗浴器旁应设扶手等。这些调整不仅为新建住宅设定基线,也为老旧小区改造指明方向。
而江苏导则更进一步,结合地方需求提出更高标准,展现出“改善型住宅”的更高追求:要求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应大于60m,容积率不宜小于0.8,也不宜大于1.8,高于国家规范要求。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m,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m。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改善型住宅应设置电梯,此外要求每台电梯服务户数不应超过40户,并就电梯载重、无障碍电梯设置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两者的结合,既划定了行业底线,又为地方创新预留空间,形成“国家标准保基本、地方标准促提升”的协同格局。
适老化与代际融合是两大文件的共同关注点。国家规范要求卫生间预留扶手、单元门无障碍通行,江苏导则则提出“老人与婴幼儿活动场地复合设计”,住区内应设置老人、儿童专用活动场地,老人活动场地宜与0—3岁婴幼儿活动场地复合,宠物活动场地应独立设置并提供卫生纸、拾粪袋取用点等设施……国家规范与江苏导则的互动,形成了多层次标准体系。国家规范作为全国通用底线,江苏导则则通过更高标准引导房企产品创新。
尽管两份文件为住宅品质升级描绘了清晰蓝图,但实施中仍需破解多重挑战。例如,适老化设计对户型布局的调整,也可能与开发商追求容积率的诉求产生矛盾。此外,江苏导则中“容积率不宜小于0.8”“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3%,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1m2/人”等条款,如何在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平衡规划与市场需求,仍需进一步探索。
2025年被定为“住宅品质提升年”,当前,江苏瞄准“好房子”目标,出政策、建机制、立标准、优服务,大力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据统计,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共上报在建改善型住宅项目208个,上市项目市场反响良好,首次开盘去化率普遍超八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介绍,近年来,江苏试点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引入社会监督,为保障住宅品质增添一道“防护网”。据统计,从2020年6月试点开始至今,全省累计有1435个商品住宅工程(其中1068个在建)、34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284个在建)及时公示质量信息。今年,江苏力求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全覆盖。
中国工程院院士孟建民表示,作为经济大省,江苏率先发起建设人民满意的改善型住宅倡议,充分体现了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担当。他认为,改善型住宅的建设不能还停留在传统的建造方式上,要把人工智能、健康人居等新技术真正应用到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当中。此外,改善型住宅的发展需要多方协同,既要有好的政策引导,又要有科技支撑,还要有完善的要素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打通产业链条,推动整个行业向绿色化、数字化、高端化的方向发展。
打造改善型住宅正当其时,江苏在推动发展改善型住宅方面开了好头。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张鸿雁教授表示:“‘好房子’应具备安全性、舒适性、与自然的联系及生活工作的便利性,在打造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服务流量多;位于完全型社区内,满足居民全方位需求;符合空间美学、立面美学、环境美学或景观美学;具备安全性和耐久性,以百年住宅为目标,承载历史和文化。”
未来,住宅建设将更注重“品质基线”与“个性需求”的平衡。国家规范与江苏导则的协同演进,不仅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更折射出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的社会发展逻辑转变。正如路宏伟所说“经得起晒的房子才是好房子”,住宅品质提升既是技术命题,更是对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的积极回应。
江南时报记者 张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