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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23:18:00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相关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应当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商业银行总行应当明确互联网助贷业务主责部门,并针对不同平台、不同产品的规模、增速、集中度、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形成率、代偿赔付率等指标实施严格管理。

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审慎制定合作机构准入标准,有效实施尽职调查,从严审批。要求商业银行加强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全面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管理成本、合理收益等因素,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并严格执行,不得为追求业务规模而放松管理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部分增信服务机构在为互联网助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时,存在增信服务费收取不规范问题,造成部分业务综合融资成本较高。针对这一问题,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明确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信服务费率。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差异化的风险定价,推动贷款利率、增信服务费率与业务风险情况相匹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主要服务于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相关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为此,金融监管总局制定通知,旨在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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