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市公安局成功破获5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多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我们在期路白苗族乡巡查的时候,在龙泉社区街上发现一名男子在三轮车上携带很多鸟,当时觉得情况有点可疑,就上去盘问,经查这名男子在三轮车上携带了疑似画眉鸟、翅薮雀、棕头鸦雀合计61只。”蒙自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芦英杰说道。


经红河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21只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保护物种。此外,查获的1只红翅薮雀和39只棕头鸦雀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动物名录》物种,涉案总价值达11.7万元。

“我们根据线索在新安所街道扎下街王某某家中查获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蒙自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芦英杰说道。

此外,蒙自警方分别在蒙自、开远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史某某,并在冯某某家中查获画眉鸟2只。据调查,王某某、史某某和冯某并非专业从事画眉鸟买卖的人员。三人因喜欢画眉鸟的鸣叫声和外形,于2024年3月17日驾车前往外省某县市,以32200元的价格购买2只画眉鸟,其中1只被查获,另1只被出售给金某某。金某某也因喜爱饲养鸟类,多次购买画眉鸟。此外,警方还发现,王某某和史某某在2024年期间多次从外省购买画眉鸟,并通过顺风车运至蒙自。部分画眉鸟被放飞,部分被出售。目前,陶某某、王某某、史某某、冯某某、金某某五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移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朱某某犯罪线索已依法移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蒙自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三级警长刘一睿表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画眉、鹩哥、红嘴相思等鸟类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非法买卖、无证饲养均涉嫌违法犯罪。市民应增强法律意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此次案件的侦破,不仅彰显了法律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严肃态度,也为公众敲响了警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线,保护鸟类,关爱生灵,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记者:黎玥、高帆
编辑:肖金兰
审核:李唐、李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