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陌上生春草,岁岁清明思故人。清明将至,祭扫活动迎来高峰,火灾事故隐患也随之增大。在祭奠先祖、追思故人时也绝不能忽视防火安全,否则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惹火上身”,酿成大祸。近日,平度法院店子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祭祀导致火灾的赔偿纠纷案件。
2023年清明期间,被告张某与其亲属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平度市旧店镇某森林高风险区上坟烧纸、燃放爆竹,不慎引发山火,烧毁原告王某种植的多种果树,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张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7月,王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后因故撤回起诉。2025年1月,原告再次起诉,鉴定机构也对受损果树的种类、产量、品质等标准进行了鉴定,综合评估出原告王某的损失数额。但被告认为其赔偿金额应扣除原告的看护损失,且鉴定数额过高,要求再次鉴定,双方意见冲突较大。
本案多次开庭,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生活都受到了影响。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不扩大双方损失的原则,办案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基础上,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办案法官首先从当事人损失入手,耐心劝解协调,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缓和双方对抗情绪;另一方面释法明理,依据法律法规阐明被告应负的责任。在初步调解取得一定成效后,办案法官又以双方亲友、代理人为“桥梁”,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均认为不应再扩大损失,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向原告王某赔付35000元,这起历时两年的赔偿纠纷终于得到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晓雯 通讯员 谢佳铭)